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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职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 怎么办

时间: 2016-05-12 16:28 分类: 劳动法苑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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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我们青岛招聘网得到一个工作者的倾诉,说他在他所在的单位工作,想离职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一直拖着大半年,请教我们帮忙解决,听到这个消息,我们就知道了求职者一定对《劳动合同法》不了解,所以在这里我们也想告诉广大的工作者,当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小李最好与原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单位有义务为小李办理离职手续。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相应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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