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
关闭
{{settrSelectedText ? settrSelectedText : '更新时间'}}
{{sexSelectedText ? sexSelectedText : '性别'}}
{{ageSelectedText ? ageSelectedText : '年龄'}}
{{settrSelectedText ? settrSelectedText : '更新时间'}}
选择城市
切换城市分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当前选择城市:平度市
总站 {{item.sitename}}

青岛取消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许可年龄上限2个工作日内一次办结

时间:2016-12-26 13:59
来源: [原创]
浏览量:{{clickNum}}

青岛取消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许可年龄上限2个工作日内一次办结

本网最新消息,近日,我们了解到,青岛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五部门会同市编办、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房管局、交通运输委等共18部门,下发了《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将共同为7类高层次人才提供出入境和居留、户籍办理、税务、海关、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17项绿色通道服务。


出入境:


取消外籍人才来青年龄上限


青岛市规定,经公安部审批的持外国护照入境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换发5年多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80天的R字签证(人才签证),对在口岸和境内申办R字签证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需在华工作或长期居留的,凭外国人来华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可申请2至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对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取消来青岛工作许可的年龄上限,可根据情况签发2至5年有效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2个工作日内一次办结。


海关服务中,青岛市明确引进高层次人才进出境时,海关给予通关便利,指定专门机构和相关人员及时办理引进人才个人进出境物品审批、验放等手续。对在节假日或者非正常工作时间以分离运输、邮递或者快递方式进出境的物品,有特殊情况需要及时验放的,海关可以预约加班,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其办理物品通关手续。对回国定居或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含1年)的高层次人才可按国家法规免税进境合理数量范围内的科研、教学物品和生活、工作自用物品。


投资创业:


购车免征国产车购置税


为开辟工商服务“绿色通道”,青岛市规定对高层次人才申办、变更企业登记、企业年检等业务,实行网上预约、独任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承办、限时办结。


引进人才创办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及其他涉税事项时,可享受纳税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税务部门为其提供预约服务、咨询服务等个性化服务项目。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在省内购买机动车时,可按规定免征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车辆购置税。


对引进高层次人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优先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提供外汇资本金结汇等服务,优先办理贸易项下进出口托收、信用证、汇款等业务。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我市设立的外资、合资、合作企业取得的人民币利润,或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合法人民币收入,或需对外支付的进口货款和私人汇款,可按有关规定到银行办理汇兑手续及相关金融服务。


生活保障:


购房不受市内限购政策限制


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我市的,可选择在市内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选择在工作地集体户落户。引进高层次人才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的,不受市内限购政策限制,房屋登记部门优先办理房屋登记;未购买自用住房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租用便于其生活、工作的住房,同时按规定提供相应的租房补贴。


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一同来青并愿意在青岛就业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安排其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子女,属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就近入学(入园)原则,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子女系普通高中学生的,可根据个人意愿,经学校考核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安排到省、市级规范化高中就读。选择国际学校或民办学校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入学,并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升学方面享受本市户籍待遇。参加高考的,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社保医疗:


可办理保健证定点就诊


在社会保险方面,青岛市明确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到我市居住,已就业的,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随到随办。在青注册的引进院所单位长期派驻高层次人才可以按有关规定在青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本地相关政策待遇。


高层次人才凭《服务绿卡》享受就医预约诊疗绿色通道服务,其中,对驻青院士选派健康保健医生,在健康保健定点医院随时联系就医诊疗;对符合青岛市保健证办理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市卫生计生委保健部门按规定办理保健证,凭证可到市保健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需医疗费用按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解决。用人单位每年为高层次人才免费安排一次健康体检,符合条件的给予财政补助。


工作就业:


引入事业单位可直接入编


为了使高层次人才就业安心顺心,青岛市规定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


全职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凭《服务绿卡》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可根据资格条件先聘用到相应岗位,再由岗位主管部门予以确认或追加。引进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经认定获得《服务绿卡》的,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内直接办理入编手续,不受用编进人计划限制;已满编超编的,按照《关于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管理制度的意见》(青编办发〔2014〕30号)办理,待自然减员后,改为占用用人单位编制。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经认定获得《服务绿卡》的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其收入分配激励办法,用于分配激励所需的工资总量,纳入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相关链接:高层次人才包括哪些人才?


高层次人才是指从市外、国(境)外引进或自主培育的下列人才:


(一)诺贝尔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外世界级水平的科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世界级顶尖人才。


(二)“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友谊奖人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及相应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


(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齐鲁友谊奖人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及相应层次的省部级高层次人才。


(四)具有3年以上担任世界500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领导经历人员,国际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终身教职人员,国家级和省级高端重点项目的外国专家人选,以及取得《青岛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的其他国际化高端人才。


(五)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以及其他相应层次优秀人才。


(六)经认定引进的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力突出、社会贡献大、在某些方面具有特殊才能或特别贡献的人才。


(七)经认定引进的其他急需紧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备注以上所发布的信息由青岛招聘网总结归纳,未经允许请勿转载,更多青岛招聘信息与资讯敬请登陆http://www.qdzpw.com查询,免费下载浏览观看。